秦安魏店金舫百惠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冉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522MAC4TWPG8X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魏店镇魏南村799号卫生院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4〕11号
2024年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货架上发现正在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纯粮香醋(酿造食醋,净含量:300mL 生产日期为20220914,保质期:12个月,生产厂家为郑州小二黑食品有限公司)14袋,现场对上述食品进行扣押。
对秦安魏店金舫百惠购物广场进行了:
1.警告;
2.罚款:金额5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2
(秦)市监罚【2024】19号
2024年1月22日,当事人接受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该批次纯粮香醋是2023年1月1日开业时购进的,共购进了40袋,购进价格为1.60元/袋,售价为2.00元/袋。截止2024年1月16日货架上就剩余了14袋,货值金额80.00元,由于时间太长,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纯粮香醋的购进票据、购进台账以及供货方合格证明等文件。
经查明,当事人系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经营者。当事人于2023年1月1日开业时共购进了40袋,截止2024年1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货架上剩余了14袋超过保质期食品未售出。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纯粮香醋的购进票据、购进台账以及相关证明记录,违法所得无法确定。
2024年1月24日本案调查终结。本案自立案调查以来,整个程序均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事实,对相关证据材料表示无异议。
1.对秦安魏店金舫百惠购物广场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秦安魏店金舫百惠购物广场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