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沙河口区福佳艾易特臻选仓储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0204MACU38Y432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99D福佳爱琴海购物公园F6层X1011I,X1011P,X1011E,X1011G,X1011D,X1011O,X1011Q,X1011R,X1011H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大市监处罚〔2025〕187号
当事人经营的涉案满口香(裹衣花生)采购自沈阳市苏家屯区九如干果厂,共计采购了180袋,采购价为2.50元/袋。涉案满口香(裹衣花生)全部销售完毕,无剩余,售价2.80元/袋,违法所得及货值金额均认定为504.00元。当事人采购涉案满口香(裹衣花生)时索取了供货方(也是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送货单。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504.00元; 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9
2
大市监处罚〔2024〕3-1052号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函称涉案产品符合GB/T19266?的要求,产品标签中标准号标注GB/T1354-2018是工作疏忽造成的,导致产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与食品不符。经查,当事人共销售了45袋涉案产品,其中1袋通过线上销售,销售价格为47.7元。其余44袋线下销售,销售价格为31.8元。剩余5袋未销售已退货。货值金额认定为1605.9元,违法所得认定为1446.9元。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食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与食品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的规定。 当事人具有减轻处罚的情形。当事人系首次违法及时改整,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涉案剩余产品已退货,且当事人进货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查验索取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符合《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不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经营食品标签标注的执行标准与食品不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理: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肆佰肆拾陆元玖角(¥1446.9)。
0.00元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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