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古田闪众食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义登注册资本:5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22MABPWL8B2H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西街道前坂村北山一路5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古市监处罚〔2025〕102号
2025年6月22日,当事人从山东乾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购进二级大皮﹝猪皮﹞1000Kg时,向供货商索取了进货单据、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将购进的上述猪皮进行清洗,再煮熟,后进行晾干,再放入烤箱进行烘烤,整个生产过程中都没有对猪皮进行油炸,然后,对成品进行分装,在外包装袋上张贴标签,标签标明的食品名称为手工肉皮。当事人将生产的手工肉皮﹝烤猪皮﹞进行委托检验,收到合格的检验报告后,再将生产的手工肉皮﹝烤猪皮﹞放在其开设在拼多多的“闪众食品”网店销售,其中规格型号为100克/袋的手工肉皮﹝烤猪皮﹞外包装袋未张贴标签,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以及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书编号等信息。通过查询销售记录,确认当事人只售出6袋外包装袋未张贴标签的手工肉皮﹝烤猪皮﹞,货值金额为17.68元,违法所得17.68元。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为了促进手工肉皮﹝烤猪皮﹞的销售,花费300元请人制作了宣传手工肉皮﹝烤猪皮﹞的网页广告,网页广告的内容为:“云南德宏特色炸猪皮”、“福建特产炸猪皮”,然后发布在当事人开设在拼多多“闪众食品”的网店的网页上。当事人明知猪皮原料并非来源于云南德宏,且制作过程中并没有进行油炸工艺,仅仅为了获得拼多多平台提供的更多流量,擅自将烤猪皮宣传为“云南德宏特色炸猪皮”和“福建特产炸猪皮”,于2025年7月21日被我局依法查获。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的涉案广告费用为3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7.68元;2、罚款1000元;3、警告。
1000.00元
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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