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硕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341640794J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北路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6
(2022)豫08知民终1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和丰食品有限公司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4-26
(2021)粤0304民初13708号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禾汶福万家生活超市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4
2021-04-26
(2021)粤0304民初13708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杭州贤书阁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市监处罚﹝2024﹞175号
2024 年 6 月 17 日,我局收到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线索移送函(二七市监移字【2024】16-A0020 号),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涉嫌对“豪一鼎”低脂鸡胸肉生产日期造假。经初查,现已掌握一定证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秦娟、牛海燕对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所涉产品。2024年7月16日,我局对该公司相关情况进行询问,该公司经理袁硕受该公司委托全权处理该事。“豪一鼎”低脂鸡胸肉是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鲁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方签有委托加工合同,该产品有两个口味,一个黑胡椒味,一个香辣味,保质期均为八个月,此次涉嫌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是香辣味的。2023年9月25日,山东鲁佳食品有限公司为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加工了“豪一鼎”低脂鸡胸肉(香辣味)(38g)118件,每件100袋,每袋进货价格0.91元,货值10738元,“豪一鼎”低脂鸡胸肉(黑胡椒味)(38g)49件,每件100袋,每袋进货价格0.91元,货值4459元。该批“豪一鼎”低脂鸡胸肉(香辣味),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5日,销售给石家庄楚冠商贸有限公司38件,2023年10月16日,销售给太原市尖草坪区慧利食品商行37件。2023年11月13日,销售给临沂批发城楚冠食品商行33件。这三笔销售过后还剩余“豪一鼎低脂鸡胸肉(香辣味)”的10件。2024年3月初,该批产品保质期已过去五个多月,为了方便销售,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将原来的生产日期抹掉,又打了新的生产日期2024年3月1日,随后于2024年3月10日将10件“豪一鼎低脂鸡胸肉(香辣味)”销售给河南楚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价格1.6元/袋,货值1600元。 2024年4月,该公司收到消费者相关反馈信息后,立即联系河南楚冠商贸有限公司,让其将该批产品全部退回。截止2024年5月15日,河南楚冠商贸有限公司共收回该批产品10袋,其余产品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按照原始标注的生产日期2023年9月28日,保质期8个月,其真实的保质日期在2024年5月27日。该批产品销售完毕时,全部在真实保质期内。收回的10袋,河南楚天食品有限公司已让河南楚冠商贸有限公司全部销毁。
1、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壹仟陆佰圆整); 2、罚款58000元(伍万捌仟圆整); 罚没共计59600圆。
58000.00元
武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