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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法院公告 5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40300MA6T1BBD66所属地区:西藏
企业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野堆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4-19
(2021)藏0302民初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陈*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2
2022-04-19
(2021)藏0302民初1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岳*,陈*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1
(2021)藏0302民初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陈*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6-23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2
2022-06-21
(2021)藏0302民初1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
裁判文书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3
2022-06-02
(2021)藏0302民初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陈**
裁判文书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4
2022-01-16
(2021)藏0302民初11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5
2022-01-16
(2021)藏0302民初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藏海洋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顺通加油站
陈*,陈晓忆(曾用名:陈迪光)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税稽罚20261
一增值税方面经查,你单位在2024年7月31日31号凭证上,将西亚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9000元用于抵扣进项税额。证据1.记账凭证复印件及你单位提供的2024年7月进项抵扣发票清单,用于证明你单位将福利费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销项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的下列进项税额不得从其销项税额中抵扣: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等规定,你单位少缴增值税4486.73元。二城市建设维护税方面你单位在检查所属期间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314.07元。三教育费附加方面你单位在检查所属期间少缴教育费附加134.6元。四地方教育附加方面你单位在检查所属期间少缴地方教育附加89.73元。
一你单位采用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具有偷税的主观故意且造成少缴纳税款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并追缴该单位少缴纳的税款4800.8元其中增值税4486.73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14.07元以金三系统的四舍五入为准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参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1号:五、税款征收类序号38代码501的具体处罚标准对你单位处少缴的税款4800.8元1倍的罚款4800.8元以金三系统的四舍五入为准
4800.8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3-25
2
昌市监处罚﹝2024﹞1号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车用尿素溶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
 1.没收1桶车用尿素溶液(规格型号:10kg;生产日期/批号:2023/05/18)(备样)。 2.罚款787元(柒佰捌拾柒元整)
787.00元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