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开江县川江电器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亚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11723MA64K63X6K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开江县新宁镇东大街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罚〔2026〕59号
经查明,当事人开江县川江电器经营部于2017年11月16日注册登记,主要从事家用电器、五金、日用百货销售。2026年1月12日,当事人从达州市达川区唐灯泡灯具经营部购进标称为“1米不锈钢燃气管”(实为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3根,购进单价为7元/根,购进时未查验产品的CCC认证证书。自2025年10月1日起,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已被列入CCC认证目录,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销售。至2026年1月2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销售上述未经认证的燃气软管1根,销售单价25元/根,剩余2根尚未售出。\n另查明,2026年2月6日,当事人将尚未售出的2根未经认证的燃气软管退回供货商,换回了2根已取得CCC认证的燃气软管,并提供了换货配送单。当事人销售的1根未经认证燃气软管的违法所得为18元(销售价25元/根-购进单价7元/根),货值金额共计75元(3根×25元/根)。\n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n1、12345便民服务平台服务工单复印件1份,证明案件来源; \n2、《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及发现涉案产品的事实; \n3、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3张,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及涉案产品的实际情况;\n4、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者周亚玲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身份;\n5、对经营者周亚玲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销售未经认证燃气软管的事实及细节; \n6、供货商达州市达川区唐灯泡灯具经营部《营业执照》复印件、销货清单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产品的来源渠道; \n7、当事人提供的换货配送单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已将剩余未经认证产品退换的事实;\n以上证据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均由证据提供人签字按指印予以确认。
一、没收违法所得18元(壹拾捌元);\n二、处罚款75元(柒拾伍元);\n上述罚没款合计93元(玖拾叁元整)。
75.00元
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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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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