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陟县众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原全印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23MA9NJCGG3G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龙源街道龙源路祥和物流院内三排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牟交执罚字[2025]250149
武陟县众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罚款100元
100.00元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2025-08-27
2
皖淮北交执罚﹝2024﹞2601304号
武陟县众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案(车船号:黄豫HT0715)
罚款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4-12-07
3
温龙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092号
2024年3月5日4时30分左右,当事人使用牌照豫H*****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某某地方装载完石头块,准备运到某某地方进行填方,车子途径某某路段时,因雨太大,车厢没装满,驾驶员没有法律意识,所以车厢篷布未盖,构成了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温州状元支行营业部、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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