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日春 | 注册资本:500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222056292700H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天镇县迎宾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0-10-12
(2020)渝8601民初4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铁路运输法院
2
2020-07-08
(2020)渝0192民初4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3
2020-07-07
(2020)渝0192民初4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4
2020-07-06
(2020)渝0192民初4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09
2020-08-06
(2020)渝0192民初42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镇县元泰实业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48号
2026年4月24日,经局领导批准后立案调查。前期,我局提供天镇县连续二年及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经由天镇县税务局系统比对出二年未进行纳税申报得到最终名单,经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由属地社区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4月27日案件调查终结。经查,当事人因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并经税务比对无纳税申报记录。
当事人因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现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天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