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昊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22MA2KFPT03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分水镇桥东村湖塘山脚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12
(2023)浙0122民初176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公司,安**,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
桐庐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衢路政罚〔2026〕1067
2025年5月17日5时0分,郭刚驾驶当事人所有的浙A56C88/浙AJU05挂货车载运沙土从遂昌县妙高街道开往龙游县溪口工地,行经G528国道沐尘超限站门口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龙游县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发现该车车货总质量79.6吨,载运的货物可解体。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车为6轴货车,其总重不能超过49吨。郭刚已按要求于卸载了该车超限装载的货物。
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陆拾元整。
7460.00元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12
2
甬运政罚〔2026〕1627
2026年3月6日8时40分有群众来我中队大厅举报,奉化区溪口东路口有车辆非法改装。随后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八中队在溪口东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发现有一辆车号为浙A80C72/浙AJY20挂的自卸挂车有举报中的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亮证)。经检查相关证件,经查,该车车主为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是吴院朝,该车运送垃圾衢州至洞桥,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号为:浙交运管货字33012213437号/33012213446号。该车挂车浙AJY20挂道路运输证上车辆尺寸为9500×2550×3500mm,在检查中发现该车实际车况在原车栏板上加高1300mm,该车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运输局
2026-03-06
3
金运政罚〔2025〕4067
2025年9月10日9时30分,苏东杰驾驶浙A70D70/浙AJX13挂牵引车从衢州装运生活垃圾到兰溪珺纺纺织有限公司,该车车厢栏板高度与《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照片明显不符,经测量该车车厢栏板高度为200cm。该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车厢内部尺寸高度为60cm,浙AJX13挂牵引车所有人是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取得普通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浙AJX13挂牵引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查询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涉案车辆在浙江省本年度内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行政处罚记录。2025年9月11日9时30分,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已自行消除违法状态。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09-11
4
甬运政罚〔2025〕14113
2025年9月10日10时20分,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郭巨街道白洋线东方电缆公司附近巡查时,发现浙A35E78/浙AJW86挂车辆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肖阳阳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发现:该车属于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肖阳阳驾驶该车运输31吨生活垃圾从衢州运往北仑光明垃圾处理公司。经勘验,车辆车厢栏板以焊接方式加高45cm。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10
5
建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1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5月某日,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在建德市大慈岩镇实施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依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决定给予桐庐天赢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决定书内指定银行及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400000.00元
建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8-27
6
丽路政罚〔2025〕02180
你公司的浙A76E76(6轴)于2025年6月20日13时8分,行经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K175+550(吴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1.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2.9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465.00元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7
丽路政罚〔2025〕02181
你公司的浙A68C67(6轴)于2025年6月29日10时26分,行经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K175+550(吴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9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壹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315.00元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8
丽路政罚〔2025〕02175
你公司的浙A06F79(6轴)于2025年6月15日13时5分,行经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K175+550(吴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75.4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26.4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360.00元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9
丽路政罚〔2025〕02176
你公司的浙A78E92(6轴)于2025年7月4日12时24分,行经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K175+550(吴林)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0.7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70吨。以上事实有车辆称重检测单、车辆称重检测照片、监控视频记录等证据为凭。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捌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85.00元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4
10
杭路政罚〔2024〕812432
2023年1月3日10时28分,桐庐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何文兵、卢宏波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2-12-26 08:47:39车号为浙A68B60在 S302(新淳线)桐庐方向K62+07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63.31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31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柒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676.00元
桐庐县交通运输局
2024-12-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