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利食品(龙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龙泉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美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600611514895F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0
(2024)闽0212民初7481号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厦门日昌升食品有限公司
许**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6-01-29
2016-01-29
(2015)芗执字第220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沙利食品(龙海)有限公司与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5-05-08
2015-05-08
(2015)芗民初字第1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沙利食品(龙海)有限公司与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836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漳台市监罚字〔2023〕29号
一、因上述批次芋泥的产品执行标准SB/T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是行业标准,其标签标示不符合其明示的行业标准的要求,不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范畴。当事人生产标签标示与执行标准要求不相符的芋泥,属标签未按照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注明产品类别和生制品或熟制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之规定。
二、涉案芋泥产品的标签配料表只标示槟榔芋,与实际投料记录不相符的情况,不符合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4.1.3.1.1……并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之规定。
警告|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84元)
1000.00元
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