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富神汽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云平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098632785Y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高安市黄沙岗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05
(2024)赣0983民初6842号
修理合同纠纷
高安市相城镇吴立平汽车修理部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富神汽运有限公司
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13
2020-04-03
(2020)赣0983执1144号
借款合同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富神汽运有限公司、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2015.17元
执行案件
2
2018-04-23
2018-03-30
(2017)赣0983民初163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富神汽运有限公司与贾**、贾**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7275.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樟树交超罚﹝2023﹞1590号
2022年10月30日,你公司驾驶员蓝金生驾驶车号为赣CBT240(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5.03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6.03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2
樟树交超罚﹝2023﹞1589号
2022年10月30日,你公司驾驶员蓝金生驾驶车号为赣CBT240(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2.33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3.33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伍元整(1500元)
1005.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3
樟树交超罚﹝2023﹞1591号
2022年10月29日,你公司驾驶员蓝金生驾驶车号为赣CBT240(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1.25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2.25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4
樟树交超罚﹝2023﹞1592号
2022年10月29日,你公司驾驶员蓝金生驾驶车号为赣CBT240(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50.17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175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5
5
樟树交罚﹝2023﹞082号
2023年5月18日,你公司驾驶员黄辉驾驶赣CBQ347(赣CLB48挂)三一牌重型半挂货车,从樟树市运载43吨煤渣开往高安市。该车有《道路运输证》,经测量,赣CLB48挂左右货厢栏板分别加高700mm,加高部分为铁质焊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23
6
樟树交超罚【2023】0759号
2023年5月18日,你公司驾驶员黄辉驾驶车号为赣CBQ347(六轴)载货汽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其车货总质量为60.875吨,按照法律规定该车限载49吨,其超限超载11.87吨,属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
5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3-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