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皮县大猛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利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927MA082N9C35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乌马营镇吴家坊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5)107号
当事人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乌马营镇吴家坊村,2016年12月开始营业。自2025年1月1日更换冷藏柜后,未标注冷藏柜内商品的销售价格,自2025年1月9日至案发,未明码标价的大窑汽水共售出57瓶,进价2.8元/瓶,销售价5元/瓶,未明码标价的雪碧汽水共售出11瓶,进价5元/瓶,售价10元/瓶,未明码标价的崂山啤酒共售出123瓶,进价2.6元/瓶,售价5元/瓶,未明码标价的青岛啤酒共售出32瓶,进价4.5元/瓶,售价8元/瓶,违法所得,587.6元。
没收违法所得0.05876万元,罚款0.1400万元
1400.00元
河北省沧州市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01
2
南市监处罚〔2023〕171号
南皮县大猛餐饮店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取得《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于2023年5月16日及2023年5月31日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构成未依法取得小餐饮登记证从事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其经营额共计325元,当事人可以提供销售的票据。
没收违法所得32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南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