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幸福医药有限公司幸福大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秋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1283MA1MQGRF94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泰兴市滨江镇幸福路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泰市监处罚〔2026〕31号
经查:当事人为江苏幸福医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对外具有独立承担权利义务的资格。2024年11月16日,当事人的顾客从当事人处购进替硝唑片一盒,2024年11月17日,该顾客从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泰州)有限公司国庆店购进溯源码为81374700569054163961的涉案药品替硝唑片一盒,随后,该顾客将购进的该盒涉案药品退给了当事人;2025年5月12日,当事人以12.6元/盒的价格将流入的该盒涉案药品销售给了朱杰;除涉案的一盒药品外,执法人员未发现当事人通过类似的方式销售过其他未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处购进的药品。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药品系从顾客处流入,顾客本人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经统计并经当事人确认,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总货值为12.6元,违法所得12.6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金额为:5000元、没收金额为:12.6元
5000.00元
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