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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白正霞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027MA747BKC7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三岔镇街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市监罚〔2024〕258号
现查明,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销售的“宝湖”牌硫酸铵黄金甲(小麦、油菜型)(50kg/袋,宁夏四丰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宝庆分公司生产)共购入5吨100袋,每袋50公斤,现场查封55袋,销售45袋,每吨进价900元,售价每袋50元。货值金额共计4500元。销售去向不明,共计违法所得225元。
对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进行了: 1.罚款:金额675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2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6975元,大写陆仟玖佰柒拾伍元整。
675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2
(镇)市监罚【2023】211号
2023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在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抽检的粒状过磷酸钙(标称生产企业:云南省昆明市海口宏宝磷肥厂,生产日期:2023年8月10日),经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所检项目中游离水的质量分数不符合国家标准,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白正霞当场表示认同此次检验结果,不申请复检。我局于2023年10月11日以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为由立案调查。 经查明,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于2023年8月21日从平凉市朝阳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购进粒状过磷酸钙(标称生产企业:云南省昆明市海口宏宝磷肥厂,生产日期:2023年8月10日)20吨(500袋),购进单价16.4元/袋,运费7元/袋,装卸费1元/袋,销售单价30元/袋。该批粒状过磷酸钙已全部售完,销售的货值金额15000元,除去运费3500元,装卸费500元,违法所得2800元,购进时查验了供货方资质证件,索取了进货票据。
1.对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进行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对镇原县白正霞化肥门市部你单位处以 15000 元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 28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叁项,罚没款合计17800元,大写壹万柒仟捌佰元整。
15000.00元
镇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