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桃市霞兰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兰兰注册资本:5.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4MAEE3J6NXN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排湖风景区排北分场1组108号1栋1单元1层101室(标准地址)(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61号
经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持证对位于湖北省仙桃市排湖风景区排北分场1组108号1栋1单元1层101室刘兰兰经营的仙桃市霞兰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酒水、饮料销售区的货架上发现4壶液体,壶上贴有15元/斤的标识,外包装上无其它标签标识,四壶液体现场称重分别为:2.494千克、2.492千克、2.496千克、2.502千克。 据当事人陈述,上述四壶液体为购进的白酒,并于2026年4月24日向我局提供了该白酒的进货票据、检验检测报告以及供货者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上述四壶白酒是当事人于2026年3月18日以50元/壶的价格从白酒供货商采购了四壶,共花费200元。截至2026年4月10日,上述四壶白酒未进行销售,故无违法所得。 据当事人找供货商索取的标签标识显示,上述四壶白酒的外包装标识应为:“谢场老酒?”荞麦酒;净含量:2.5L;食品名称:谢场老酒;酒精度;52%VOL;原料:水、荞麦;香型:清香型白酒;执行标准:GB/T10781.2;许可证号:鄂小作坊9004000695;生产日期:见标签;产地:湖北仙桃;生产厂家:仙桃市江汉醇酒厂;生产厂家地址:仙桃市剅河镇谢场老街1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当事人无标签标识的白酒四壶(重量分别为:2.494千克、2.492千克、2.496千克、2.502千克);2、对你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