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雅县玖号咖啡厅(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克热木·热合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2924MAD8FF5B2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沙雅镇向阳社区金沙国际一期1-1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沙市监处罚〔2025〕246号
经查明,沙雅县公道的日用品商店等50家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并公示2023年度、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也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经沙雅县税务局协查,当事人税务信息呈注销、非正常、非正常户注销或未依法进行税务备案登记等,长期未依法纳税;或者办理完毕税务注销,未依法办理工商注销登记。针对,连续两年未报送年报的182家个体工商户,我局于2025年7月18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年报补报行政提示公告,于2025年8月19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责令改正通知送达公告。截止立案之日,沙雅县公道的日用品商店等50家个体工商户仍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补报年报信息,未依法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我局执法人员到注册登记的住所和经营地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拨打注册登记备案的联系电话也无法取得联系。当事人登记事项(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时,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且未办理注销登记。
吊销营业执照。
-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26
2
沙市监处罚〔2024〕115号
其他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如下从轻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03元;
3、罚款7000.00元。两项合计7103元。
7000.00元
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9
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沙雅县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