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杰 | 注册资本:111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2766188638X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太康县张集乡311国道旁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11
(2024)苏1281民初99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化市嘉禾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兴化市人民法院
2
2025-01-08
(2024)苏1281民初99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兴化市嘉禾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兴化市人民法院
3
2024-07-11
(2024)陕0423民初17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陕西鑫冠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4
2024-05-22
(2024)豫1627民初2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融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太康县人民法院
5
2024-05-08
(2024)豫16民终1999号
股权转让纠纷
刘**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4-22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融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太康县人民法院
7
2024-04-18
(2024)豫1627民初24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融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太康县人民法院
8
2023-12-08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
太康县人民法院
9
2021-02-18
(2020)豫1627民初6434号
劳动争议
李**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太康县人民法院
10
2020-06-16
(2020)京0106民初521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慧宇伟业国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8-22
(2015)新民二初字第2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陈**
裁判文书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2
2015-05-16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3
2015-05-16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
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17
2021-12-22
(2021)湘0121民初39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快而居住宅工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61358.35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04
2021-11-30
(2021)豫1627民初6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253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3-16
2022-02-16
(2022)豫16民终45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98645.53元
民事案件
4
2022-02-08
2021-10-25
(2021)豫1627民初60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张*、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1-03
2021-07-22
(2021)豫16民终3522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7-01
2021-06-29
(2021)豫1627执保341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张*、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6-21
2021-04-13
(2021)豫民再138号
定作合同纠纷
西安华油兴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1485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05-14
2021-05-06
(2021)豫16民终2138号
劳动争议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韩**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3-10
2020-08-28
(2020)豫1627民初4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与沈阳壹滴水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25
2020-12-10
(2020)京02民终110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北京慧宇伟业国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太锅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青市监处罚﹝2025﹞62号
经查,涉案蒸汽锅炉的型号为WNS2-1.25-YQ,产品编号为1710090,设备代码为11001068920170100,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110689-2020,制造日期为2017年5月1日。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日与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当事人对涉案锅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据双方陈述,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仅接收当事人使用涉案锅炉产生的蒸汽产品,实际涉案锅炉使用方为当事人。当事人无法提供了涉案锅炉的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截至现场检查,涉案锅炉未经检验。
综上,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