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富源红粮油蔬菜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秦燕燕 | 注册资本:6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4MA0N6WLK57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5〕56号
经查:2025年4月17日,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富源红粮油蔬菜水果店(秦燕燕)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王海粉房饼丝,饼丝净含量350克,保质期常温下7天、冷藏15天,未标注生产日期。该批饼丝进货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共进货20袋,进价2.5元/袋,现场检查店内在售4袋,其余16袋均已销售,售价3元/袋。货值金额为20袋×3元/袋=60元,违法所得为16袋×3元/袋=48元。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的规定,属于不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行为。
5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8
2
乌中市监处罚〔2024〕112号
乌拉特中旗石哈河镇富源红粮油蔬菜水果店(秦燕燕)销售的部分商品不标明价格。当事人陈述最近整理店铺货物的时候有的价签掉落,没有及时调整粘贴,造成商品没有标价签的现象。因标价签不知何时掉落,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按无违法所得计算。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5
3
乌中市监处罚[2023]40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的规定,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3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