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建荣 | 注册资本:1774.3617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077674326509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襄阳市襄州区航空路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29
(2024)浙11民终1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周口市鑫鹏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州支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刘**,胡**,太康县铸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02-29
(2024)浙11民终1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
周口市鑫鹏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州支公司,胡**,张**,刘**,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太康县铸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3-12-18
(2023)浙1124民初10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张**,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周口市鑫鹏运输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州支公司,太康县铸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4
2023-11-21
(2023)浙1124民初138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孟*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5
2023-11-01
(2023)浙1124民初138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孟*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6
2023-09-12
(2023)浙1124民初138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孟*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7
2023-08-02
(2023)浙1124民初10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太康县铸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州支公司,周口市鑫鹏运输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8
2022-11-07
(2022)鄂0607民初8842号
劳动争议
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王*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9
2022-08-15
(2022)鄂0607民初6086号
保险纠纷
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2-07-22
(2022)鄂0607民初5867号
民间借贷纠纷
王*
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1-29
执行异议之诉
严**
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陈**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7
2024-01-22
(2023)浙1124民初138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孟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等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2709.1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1-17
2023-12-15
(2023)鄂民申8067号
执行异议之诉
陈**与马**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6-14
2022-03-03
(2021)鄂7102执恢14号之三
运输合同纠纷
襄阳市真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06-14
2022-05-05
(2021)鄂7102执恢14号之四
运输合同纠纷
襄阳市真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653325.00元
执行案件
5
2022-06-14
2022-01-06
(2021)鄂7102执恢14号之二
运输合同纠纷
襄阳市真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2-06-10
2021-12-22
(2021)鄂7102执恢14号之一
运输合同纠纷
襄阳市真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2-06-10
2021-11-05
(2021)鄂7102执恢14号
运输合同纠纷
襄阳市真美达物流有限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758315.09元
执行案件
8
2022-06-02
2022-03-03
(2021)鄂0607民初1045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425.65元
民事案件
9
2022-06-01
2021-09-23
(2021)鄂0607民初4020号
保险纠纷
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中心支公司保险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56704.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5-25
2022-03-25
(2022)鄂0607民初1248号
劳动争议
刘**、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运政罚﹝2026﹞014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07日09时48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南浦路3号门口检查时发现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2
闽交执福高一﹝2025﹞罚字第124号
2025年10月31日9时3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陈海强、王宇在沈海高速宏路收费站入口对黄兴成驾驶的鄂FEC322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记载的业户名称是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现场持有包车客运标志牌﹝鄂运省际包字F9133079号﹞及包车合同,从襄阳到厦门,车上载客人数16人,均未与该车签订任何包车协议或与其他相关单位均未签过包车协议等相关内容。经查,鄂FEC322大客车上16名旅客均为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从襄阳站、随州站、浠水站等站内买票上车。鄂FEC322大型客车存在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11-12
3
闽交执福高一﹝2025﹞罚字第62号
2025年5月11日10时1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曾兆丰、锜言炎在沈海高速渔溪收费站对何贵斌驾驶的黄鄂FFE575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记载的业户名称是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该车是班车客运﹝一类﹞,取得班车客运标志牌﹝鄂运班字F110014号﹞,车上载客人数17人,无法提供随车客凭,车上17人是在站外沿途揽客上车的,客运标志牌核准的路线是:襄阳到福州,起点地客运站点:襄阳旅游长途站,讫点地客运站点:福建客运北站,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无,途径路线:G316、孝感北高速口上G70、黄梅分路高速口下、G105、九江东高速口上S22、G56、景德镇西高速下、G351、G330,鄂FFE575大型普通客车存在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10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6-30
4
闽交执厦高﹝2025﹞罚字第1003号
2025年1月9日9时27分,我单位执法人员邓明煜、余光明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执法检查发现,陈晓生驾驶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鄂FEC322客运班车从襄阳到福州,在沈海高速同安收费站下高速。经核对该车的班车客运标志牌及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该车经批准的的行驶线路是从襄阳到福州,途径路线G316、孝感北高速口上G70、黄梅分路高速口下、G105、九江东高速口上S22、G56、景德镇西高速口下、G351、G330,并无核准行驶G15沈海高速,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鄂FEC322﹞不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违反前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相应许可。”
1800.00元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01-20
5
金运政罚﹝2024﹞501362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9月24日08时33分,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义乌市西城路675号检查时发现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信银行义乌分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4-09-24
6
丽运政罚〔2024〕01J15
2024年1月17日,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桑亚平、陈绎安通过丽水市交通运输视频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年1月1日13时46分,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鄂FFG628大型普通客车在G25长深高速富岭收费站出口路段停靠并上客,该路段并不是经批准停靠的配客站点,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二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其行为涉嫌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4-01-17
7
绍运政罚〔2023〕04J710
2023年8月3日9时35分,黄兴成驾驶属于湖北襄阳安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鄂FFE523大型普通客车,载客22人从义乌驶往襄阳方向,途经杭金衢高速诸暨出口路段停靠上客2人时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经出示证件检查,发现黄兴成可以提供鄂FFE523大型普通客车的《道路运输证》和其本人的《从业资格证》,根据其提供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显示该车为一类客运班线,起点为义乌商贸城客运中心,讫点为襄阳市旅游长途客运站,中途无停靠站点,杭金衢高速诸暨出口路段并不是其核定的停靠站点。经案卷处罚系统核查,本次违法为初次违法。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