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昊臣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龙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00MA2E4E943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南城绿都6幢3单元306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1-27
(2024)浙1124民初20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丽水昊臣物流有限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2
2025-01-13
(2024)浙1124民初20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丽水昊臣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支公司
松阳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丽路政罚〔2026〕01668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25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17
2
丽路政罚〔2026〕01626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佰柒拾陆元整的行政处罚。
576.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8
3
金路政罚〔2026〕42126
-
罚款人民币捌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1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1
4
丽路政罚〔2026〕01545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陆佰伍拾伍元整的行政处罚。
655.00元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5
5
金路政罚〔2026〕50675
-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5180.00元
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12
6
金路政罚〔2026〕90334
2026年4月13日8时41分,武义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傅建平、吴挺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4-0714:15:28车号为浙KM2319在S219省道213K+665武义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28.0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0.06吨。
-
2150.00元
武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7
金路政罚〔2026〕4294
2026年4月13日8时53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敏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4-0921:59:14车号为浙KM2319在S315三龙线K183+323M(东阳往义乌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27.0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9.0吨。
-
81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8
金路政罚〔2026〕4298
2026年4月13日8时52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敏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4-1213:39:42车号为浙KM2319在S315三龙线K183+323M(东阳往义乌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29.3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1.38吨。
-
281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9
金路政罚〔2026〕4296
2026年1月26日13时35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敏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1-1713:34:00车号为浙KM2319在S315三龙线K114+846M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4.4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6.4吨。
-
532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10
金路政罚〔2026〕4297
2026年3月27日8时23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俞亚琴、徐敏帅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6-03-2319:17:41车号为浙KM2319在S315三龙线K183+323M(东阳往义乌方向)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2.98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4.98吨。
-
4610.00元
东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