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益盟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712MAC4CTK98J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新庙镇沙塘安置小区7号楼7-1-02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州市监处罚〔2026〕23号
经查,当事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益盟餐饮店)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经营者为王明,实际经营者为王明店铺合伙人殷恒,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2024年10月左右,当事人于武汉流动商贩购入该电子计价秤,无购买凭证。2025年12月10日,经湖北省计量院鄂州分院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2025GD103101662)显示,产品编号为003823的电子计价秤称量测试(5000g)不合格,依据JJG 539-2016《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检定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2月15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定结果通知书,当事人对检定结果无异议。由于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未设置会计账簿,且当事人于2025年12月15日至25日期间在当事人经营地址征集计量不准确情况时也无人反映问题,故无法计算涉案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主观过错以及公平公正要求等方面的情形,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