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南志晓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分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段晓晖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27MA46A2Y30T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锦屏镇灵山大道北侧滨河南路南侧灵山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东500米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6〕9号
2025年12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案件线索进行核查,当事人已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邮政快递方式收到检验检测报告,当事人对抽样过程及程序无异议,对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但已超过法定申请复检期限。 经查:2025年8月13日,当事人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购进0#(Ⅵ)车用柴油3吨,每吨合1176升,共计3528升,合计金额:20850元,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25417000000212724209(增值税额合计为2398.67)。当事人对检验报告中所述闪点指数未达到技术要求,具体原因也不清楚,抽检当日,加油站员工卢海锋在现场配合检查抽样,当事人自述加油站一直从中石油洛阳公司进货,有随车质检报告,没有从其他地方进过货。省局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抽检时,该加油站站长告知抽样人员,该批次0#(Ⅵ)车用柴油进货没有多长时间,购进数量3吨,其次加油站位于宜阳县滨河路快速通道灵山风景区附近、柴油货车不让进入主干道,主要销售92#、95#车用乙醇汽油,0#(Ⅵ)车用柴油销量小,0#(Ⅵ)车用柴油做为配摊销售,并提供进销售账册。截止抽样之日,销售了大概700升左右,0#(Ⅵ)车用柴油库存剩余2800升,该抽检基数当事人予以认可,无异议。抽检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中显示0#(Ⅵ)车用柴油销售价格为6.18元,当事人提供有效的销售发票,对销售价格予以认可,无异议。截止2025年9月23日已将该批次0# (Ⅵ)车用柴油3吨(3528升)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合计21803元、盈利95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一般处罚:罚款28344元,没收违法所得953元。
28344.00元
宜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