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快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熊伟杰 | 注册资本:2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00320638783Y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启明街道皇木关社区三闾路(武陵工业园三期)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市监处罚﹝2025﹞23号
当事人2024年6月21日对中型普通客车湘J28015开展安全技术检验,在人工检验部分车辆唯一性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对发动机厂牌及号码,未发现该车发动机已经变更,原发动机型号为JX6606VDA,发动机号E1001805,更换后的发动机型号为JX49ZLQ3A,发动机号D9127957,并作出合格判定,出具了合格检验报告(编号:43071120240621077)。该车于2024年9月19日被强制报废。当事人2025年1月13日对大型普通客车湘J18559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过程中,前台工作人员选择厂牌型号时将车型LCK6126H5QA1误选为LCK6118HQ1,在后续核查中,《湖南省道路车辆燃油量消耗达标车型核查报告》车辆型号一栏中,参数与配置LCK6118HQ1与行驶证LCK6126H5QA1不一致,工作人员未认真核对,作出实际参数与配置一致的结论,并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编号:43071125011367237);又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出具综检核查表时将厂牌型号中的“5”字写成了“6”。当事人被市交通运输系统告知上述问题后,收回了该检验报告,涉案车辆于2025年1月22日由当事人进行了复检,因车主选择更换检测公司,故未出复检报告。当事人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未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表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对应方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车辆唯一性检查,结果存在错误,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且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的,属于不实检验检测报告:(三)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的”的规定,构成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常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