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绪海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MA5HADDUX7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打石岭路23号B栋1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28
(2025)粤1971民初10130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任*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
2025-04-10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支公司,何**,黄**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3
2025-03-21
(2024)粤0307民诉前调41088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4
2025-02-13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何**,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支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黄**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5
2024-08-22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第一支公司,黄**,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何**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6
2024-05-23
(2024)粤1324民诉前调52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阮**
龙门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4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黄敏福;何其标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2
2025-09-30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黄敏福;何其标
裁判文书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3
2025-01-22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黄**,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4
2024-12-10
(2024)粤1204民初14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梁*
黄**,何**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5
2024-07-25
(2024)粤1324民初75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阮**
裁判文书
龙门县人民法院
6
2024-03-22
(2024)粤1324民诉前调52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阮**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龙门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23
2024-12-04
(2024)粤2072民初1702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山某有限公司、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判决书
9427.5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8-30
2024-06-22
(2024)粤1324民初75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某某租赁(中国)有限公司、阮**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交罚﹝2025﹞02024号
2025年10月11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10月10日14时02分,当事人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粤BFN927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38.97吨,限重36.000吨,超限2.97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询问笔录、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2
粤中交罚﹝2025﹞02022号
2025年02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2月16日12时26分,当事人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粤BFN927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37.17吨,限重36.000吨,超限1.17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询问笔录、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3
粤中交罚﹝2025﹞02020号
2025年10月15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10月14日12时47分,当事人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粤BFN927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38.745吨,限重36.000吨,超限2.74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4
粤中交罚﹝2025﹞02021号
2025年10月13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10月12日14时03分,当事人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粤BFN927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37.53吨,限重36.000吨,超限1.53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询问笔录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5
粤中交罚﹝2025﹞02023号
2025年08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5年08月20日18时04分,当事人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粤BFN927货车擅自在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省中山市S531石岐河大桥(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4轴,载货总重37.215吨,限重36.000吨,超限1.215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深圳市鑫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询问笔录、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等。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1
6
深交罚决第﹝2024﹞ZD04792号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3年12月15日 20时14分在(违法地点)打石岭路23号B栋101实施了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达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违法行为
责令停业整顿1天
0.00元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