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鑫冶平铸锻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盛华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0562712130K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新下陆街185号(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118号
经本局查明,当事人为涉案起重机械[登记证编号:起17鄂B04490(24)]的使用单位,涉案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后,未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日期为2025年8月1日)工作。2025年11月3日,黄石市下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存在:1台起重机(出厂编号21041055)已超期未经检验,同时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下市监特令〔2025〕第9号),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11月7日前采取“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未取得报告前不得使用。”措施予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2025年11月27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车间内的涉案起重机械横梁上显示(10吨,编号:21041055),[登记证编号:起17鄂B04490(24)、设备代码:417042*****024040110、使用单位名称:黄石鑫冶平铸锻科技有限公司、下次检验日期:2025年8月1日]检验有效期届满后,未进行定期检验仍在工作。2026年1月16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周建刚通过微信向执法人员发送了涉案起重机械有效期内的《桥(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报告》报告编号:01QD120260099、《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照片材料。支队执法人员通过与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黄石分院核实,当事人消除了涉案起重机械事故隐患。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结合以上案件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经研究,本局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00.00元。
800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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