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庆博学大街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乔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230607MA1C74FQ7G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博学大街17-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2
(2022)黑0691民初31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姜**
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庆博学大街分公司
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7
2023-12-26
(2023)黑0691民初3864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大连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庆博学大街分公司、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27
2022-08-09
(2022)黑0691民初317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姜**、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庆博学大街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4﹞395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5月7日经营的螺丝椒、乡土翁芹菜、辣妹子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螺丝椒样品数量2.146KG,销售价格15.96元/KG;乡土翁芹菜样品数量2.244KG,销售价格11.96元/KG;辣妹子辣椒样品数量2.016KG,销售价格15.96元/KG;计算货值金额93.25元,违法所得93.25元。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情况;2、线索分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螺丝椒、乡土翁芹菜、辣妹子辣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事实、送达检验报告情况、当事人现场已无抽检批次螺丝椒、乡土翁芹菜、辣妹子辣椒的情况;3、2024年6月4日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情况;4.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3份、《召回公告》3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未被列严情况。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我局集体讨论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3.25元;2、罚款5000元。合计罚没款5093.25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