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麦客汉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永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722MA1759DMXJ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岭县长兴路南长岭街东城尚城小区2号楼14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011A5号
经查:2024年01月29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松原市长岭县城尚2城小区2号楼14门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经营的自制饮品香芋味奶茶、草莓味奶茶、抹茶味奶茶。当事人自2023年6月份开始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经营的自制饮品(奶茶),共上架3种,截止检查时止,当事人在饿了么外卖平台上销售自制饮品(奶茶)共计3份,销售金额共计17.82元,故违法所得人民币为:17.28元。
当事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是热食类食品制售。当事人于2023年6月开始在饿了么外卖店铺内出售自制饮品(奶茶)。截止到案发时止,当事人在饿了么外卖店铺上共销售了3份奶茶,每份售价5.94元,违法所得共计:17.82元。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照《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7.82元整(壹拾柒元零捌角贰分);
2.免予其他行政处罚。
17.82元
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