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阳市南明区政洋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国琼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2MA6HWQB09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601号1层自编外1-4号[太慈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筑南烟处﹝2026﹞第037号
2026年06月03日11时03分,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丁毅、靳越峰、杨智、陆金国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依法对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601号1层自编外1-4号经营场所进行检查,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发现该经营场所大约20平方米,周国琼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520102110345。执法人员在进入该经营场所内左侧柜台下方发现一批涉嫌违法卷烟。该经营场所营业执照持证人周国琼不在现场,经我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与现场负责人詹克忠现场清点,该批涉案卷烟的具体品牌和数量为:贵烟(硬黄精品)10条,合计1个品种10条。在该批涉案卷烟上未发现有与周国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相对应的激光喷码,现场负责人詹克忠无法提供该批涉嫌违法卷烟的合法有效票据。鉴于上述涉案卷烟可能灭失,经本局负责人批准,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当即在现场对该批涉案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封装。(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编号:筑南烟存通〔2026〕第034号)。经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北段601号1层自编外1-4号的经营场经营场所由当事人周国琼负责经营管理,受委托人詹克忠与其是为夫妻关系。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是当事人周国琼于2026年6月1日从一名年龄大概在4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到店面推销购进,准备用于在上述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还未销售就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经查询“全国统一专卖监管平台贵州省专卖监管子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持证人周国琼一年内未因涉烟违法行为被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过,该批被先行登记保存的卷烟经贵阳市南明区烟草专卖局卷烟真伪识别小组识别具有真品卷烟的特征。当事人周国琼及其受委托人詹克忠均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有效购进凭证,因无法查清购进价格,本局依法进行核价,核定价值为1400.00元。本局认定周国琼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烟草专卖品的购进金额为1400.00元。周国琼的受委托人詹克忠同意适用轻微快处程序。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对当事人周国琼按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元)的百分之五处罚款柒拾元整(70.00元)。 参照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细则》的通知(黔烟法〔2025〕7号)文件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将涉案国产真品卷烟,共1个品牌10条发还当事人。
70.00元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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