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道虎壁王氏妇科医药有限公司杏花岭柳溪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7MA0JY1LN4T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182号(柳溪花园B座)2幢1单元9层090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杏处罚〔2026〕610号
2026年7月1日,接12345转办单,市民反映山西道虎壁王氏妇科医药有限公司杏花岭柳溪中医诊所“夸大宣传药品的功效,宣传60天可痊愈,不复发”、“调理4个月可怀孕”等情况。2026年7月1日,执法人员到山西道虎壁王氏妇科医药有限公司杏花岭柳溪中医诊所检查,检查未发现该单位夸大宣传药品功效的问题。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市民反映的“调理4个月可怀孕”为该单位在百度投放医疗广告《内膜薄,导致月经量少,气色差,衰老快,怎么调理?》中的内容,该广告文章内容描述“婆婆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一个叫道虎壁·王氏的医生微信号,说是这个医生看子宫内膜薄,很厉害,她同事朋友的儿媳妇,也是因为这个病,折腾了7、8年都没怀上,这个医生调理了6个月,就自然怀上了”。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医疗广告的审查手续,也无法提供上述广告内容的印证资料。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报请局领导审批,予以立案调查,未采取强制措施。2026年7月7日,执法人员对委托代理人张友海进行询问调查。调查认定的事实:1、当事人承认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2、当事人于2026年2月委托广州品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作并运营该广告,运营费用为120元;3、当事人已经将该广告下架。
罚款480元
480.00元
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05
2
杏卫医罚﹝2026﹞33
超出备案范围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警告;罚款15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930元整;
15000.00元
太原市杏花岭区卫生健康局
2026-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