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爱民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9MA2H07XD1E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萧山商业城机电市场10幢508、510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21
(2024)浙0109民初7530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王**,王**,王**,李**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
2024-06-18
(2024)浙0109民初7530号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李**,王**,王**,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03-15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4
2024-03-13
(2024)浙0109破9号
申请破产清算
杭州福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5
2024-02-21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4-01-05
(2023)浙0109破申77号
申请破产清算
杭州福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7
2023-12-07
(2023)浙0602民初10496号
合同纠纷
绍兴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圣铭运输有限公司,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8
2023-10-16
(2023)浙0109民初13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龙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刘*,王**,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9
2023-09-26
(2023)浙0109民初134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龙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王**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10
2023-07-24
(2023)浙0109民初9541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徐**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02
追收未缴出资纠纷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王燕侠;王爱民;李小妮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16
2023-02-02
(2022)浙0109执831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金丰轮胎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01
2023-02-07
(2022)浙0109民初179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雨涵油品有限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77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2-27
2023-02-02
(2022)浙0109执6877号之一
运输合同纠纷
杭州信道运输有限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2-09
2022-10-26
(2022)浙0109民初132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萧投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85178.10元
民事案件
5
2022-08-20
2022-07-19
(2022)浙0109民初85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柳**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4-02
2022-02-25
(2022)浙0109民初17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明辉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3-05
2022-03-01
(2022)浙0109民初16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项**、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2-15
2022-01-25
(2021)浙0109民初17888号
合同纠纷
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萧所前罚决字﹝2024﹞第000029号
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某停车场实施了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处置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根据《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与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120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
2024-06-18
2
杭萧所前罚决字﹝2023﹞第000076号
案件名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经登记消纳工程渣土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消纳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5月底擅自将渣土陆续堆放至在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东复线边上的停车场,该未经登记消纳工程渣土的行为于2023年6月5日被检查发现而案发。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2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所前镇人民政府
2023-09-06
3
杭萧所前罚决字﹝2023﹞第000079号
公示内容:案件名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污染公路案;被处罚人名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在萧山区所前镇03省道东复线聚茂纺织路段租地设立了一家停车场。2023年7月21日清晨,该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车队出车时未加冲洗带泥上路,导致门口段路面被泥水污染,形成污染带,涉及面积约400平方米。该污染公路的行为于当日上午9时49分许被所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队员巡查时发现而案发。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已构成污染公路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2500元;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十五日;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
2023-08-24
4
杭萧蜀山罚决字﹝2023﹞第000152号
简要案情:2023年05月31日11时20分,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重型自卸货车在未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的情况下,从萧山区蜀山街道**工地运输一车工程渣土到萧山区益农镇**消纳点倾倒。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蜀山街道办事处
2023-07-06
5
杭萧蜀山罚决字﹝2023﹞第000151号
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浙大二院一期二标段实施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蜀山街道办事处
2023-06-28
6
杭萧蜀山罚决字﹝2023﹞第000142号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浙A*****重型自卸货车,该车辆未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及配套的《杭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证》。2023年5月16日,浙A****重型自卸货车违法运输工程渣土,其出土点为萧山区蜀山街道浙大二院萧山院区一期二标段,卸土点为萧山区红十五线与信谊线交叉口东南侧(益农镇精养渔场)。该卸土点已办理《杭州市工程渣土消纳场地登记证明》(杭城管消萧山【2019】044续9)。2023年5月16日,在运输工程渣土过程中,于浙大二院萧山院区一期二标段工地门口被杭州市环境卫生和生活固废处置保障中心检查组发现。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行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500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蜀山街道办事处
2023-06-08
7
杭路政罚﹝2023﹞30772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11日18时16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S103(103省道)萧山、临浦方向K21+200检查时发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零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捌仟零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804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24
8
杭路政罚﹝2023﹞30771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01日11时06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X153(建设四路)滨江、瓜沥方向K13+000检查时发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柒仟玖佰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794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3-05-24
9
杭钱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582号
案件名称: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有准运证的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案 被处罚人姓名: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5月4日15时10分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红十五线与信益线交叉口运载一车工程渣土(废土)未实行密闭化运输。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有准运证的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到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纳罚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按1.4系数从重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
3500.00元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3-05-17
10
杭萧新塘罚决字﹝2023﹞第000136号
2023年03月23日当事人杭州尊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所有的浙A3X793重型自卸货车满载一车工程渣土,从蜀山街道浙二医院工地出发,当日09时49分,行驶至萧山区新塘街道育才路广泽小区东门路段时,由于该车密封不严,导致工程渣土从后挡板处泄露,污染了路面,被渣土办工作人员抓拍。经新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涉事车辆已取得《杭州市工程渣土准运证》(杭城管运【2022】萧山01989,有效日期:2022-09-01至2023-08-28),无法出示相配套的建筑垃圾处置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运输工程渣土与准运证要求不符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贰万元;处罚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3-05-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