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天烨大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10602MAB38J5D3T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青化砭村绥宁园小区2号楼临街一层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延区市监处罚〔2026〕37号
经查,当事人延安市宝塔区天烨大超市经营的上述常记掌心脆(麻辣牛排味)系2025年9月27日于延安市宝塔区丽芳杰干果副食批发店购进,一共购进了5箱,购进价为60元/箱(7.5元/斤),销售价为9.8元/斤,生产日期为2025年9月1日,保质期六个月至2026年3月1日,产品标准:GB 17400,产地:河南省焦作市,投诉举报人购买了0.357斤,剩余6袋已过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常记掌心脆(麻辣牛排味)不能提供对应销售台账、收款记录等凭证,违法所得除本投诉涉及销售0.357斤外无其他人员反映该门市销售过期涉案物品,无法确认其余常记掌心脆(麻辣牛排味)销售日期,故违法所得为0.82元,货值金额为3.5元。
同时,执法人员计算投诉人购买物品重量和单价,发现当事人在结算时对分位以后进行了四舍五入进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普及《价格法》规定的计算方式后,当事人对收银系统更新,现场调整舍去分位之后进位机制,消除了该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常记掌心脆(麻辣牛排味)6袋;
2、没收违法所得0.82元;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
2026-04-01
2
延区市监处罚〔2024〕169号
当事人于2024年3月7日从延安方荣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名沙红枣枸杞沙琪玛黑糖味10盒,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日,在保质期内销售了9盒,其中投诉人于2024年11月7日购买了1盒;
1、没收违法所得12.8元;
2、罚款1500元。
1500.00元
延安市宝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