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河东区永发便利超市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晓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102MA079W7D0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向阳楼街道万东路阳安里5号楼底商5-1-10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4〕1314号
经查,2024年6月7日当事人从天津市乐诚鑫丰贸易有限公司购入卫龙小辣棒(调味面制品)1包,进价为32.5元/包,每包含10袋,每袋3.25元。当事人于2024年10月14日销售1袋,另有2袋在现场检查当日被扣押。本案违法所得为4.5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没收超过产品保质期的卫龙小辣棒(调味面制品)2袋; 2.没收违法所得4.5元; 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4
2
津市监东向处罚〔2024〕611号
2024年4月17日,我单位执法人员至天津市河东区永发便利超市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店内桶装水等食品未隔墙离地,未按要求贮存食品。依据GB 3162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5.5“贮存的物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适当距离,防止虫害藏匿并利于空气流通。”的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了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的违法行为。
警告
-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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