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永鸿工程机械再制造(湖北)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贺瑞红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0581MA7KGW7D3Y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宜都市红花套镇红花套村五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都市监处罚﹝2026﹞103号
现查明,当事人公司拥有叉车1台,车牌号为场内鄂E13477,型号CPCD,制造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编号011003R0295,设备代码511034018202556624,已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车11鄂E31742(25)),检验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7年10月。当事人叉车操作人员李忠玲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件编号4*****************3,项目代号N1,有效期自2023年3月至2027年2月。另查明,当事人制定了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案件发生后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查找问题根源及公司管理存在的不足
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用人单位未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的。”之规定,经综合裁量,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通报批评。综上,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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