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闻风香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云岭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283MACHUCHGX2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和兴路南侧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度市监处罚﹝2025﹞612号
经查,2025年4月25日,当事人共生产了18包规格为250g/包的“闻风香”牌风干肠。其生产的该批次风干肠标签配料表均未按照规定对肠衣进行标注。 该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启动召回程序,发布召回公告,该批货物截止2025年5月30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生产的该批风干肠,出厂价8元/包,共收货款144元。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涉案货值144元,违法所得144元。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肆拾肆元(¥144元);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1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2
平度市监处罚﹝2025﹞2号
经查,2024年9月3日,当事人共生产了45根规格为300g/袋的“炊木香”牌火腿。2024年9月5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批火腿进行了抽检,2024年9月19日,我局接到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的编号为№:202411006892号的检验报告,当事人于2024年9月3日生产的火腿(品牌:炊木香,净含量:300克/袋)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4年9月20日将编号为№:202411006892号的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表示需要复检,并于2024年9月24日提出复检,我局于2024年10月9日收到复检结果,复检结果显示该批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仍然为不合格 2024年9月20日当事人在接到我局送达的由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的编号为№:202411006892号的检验报告后,于当日启动召回程序,发布召回公告,该批货物截止2024年10月18召回数量为零。当事人生产的该批火腿,除抽检使用8袋外,剩余37袋均以团购方式进行了销售,出厂价15元/袋,共收货款675元。当事人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涉案货值675元,违法所得675元。
1. 没收违法所得陆佰柒拾伍元(¥675元); 2.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2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3
3
平度市监处罚﹝2024﹞18号
当事人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和兴路南侧12号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于2024年1月16日生产了净含量为340g的“熏煮火腿”30根。因靠近春节,比较忙,而这批产品数量较小,便未按照工艺流程,未贴标签便直接入成品库待售。当事人生产净含量为340g的“熏煮火腿”的生产成本是6.00元/根,销售价格是7.00元/根。至2024年1月2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共生产了无标签的净含量为340g的“熏煮火腿”30根,尚未销售。经查,当事人生产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10.00元,无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生产的净含量为340g的“熏煮火腿”30根; 2、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0000.00元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