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鸿飞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6900176038705X8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五指山市海榆南路惠安花园小区C幢1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2
(2023)琼9001民初146783号
恢复原状纠纷
陈*
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2
2024-03-18
(2023)琼9001民初146783号
恢复原状纠纷
陈*
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3
2024-01-23
(2023)琼9001民初146783号
恢复原状纠纷
陈*
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1-31
(2023)琼9001民初146738号
恢复原状纠纷
陈辉、王成志
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4-02
2017-12-05
(2017)琼96民终259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深圳市兴淼实业有限公司、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5-08-24
2015-08-24
(2015)五行初字第10号
五指山方乙森植开发有限公司诉五指山市地税局、五指山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行政行为违法纠纷一案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3)五综执(规巡)决字第003号
擅自进行室内改造装修
处以人民币10000.00元的罚款。
10000.00元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26
2
(2023)五综执(巡规)决字第003号
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0000.00元
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