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谭皓农资服务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忠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32MAC1YQYY0L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县大河镇合江社区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农罚﹝2023﹞33号
2023年07月01日11时20许,三都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到三都县大河镇合江社区街上开展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在三都县谭皓农资服务中心经营门面内,法定代表人谭忠华在场,执法人员向谭忠华出示执法证并表明来意后,对其经营门面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农资服务中心门面经营有以下过期农药:1.“乙氧磺隆”外包装标明:农药登记证号:PD20170631,规格:15g/包,共3包,生产日期:20200307,有效期2年,生产单位: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2.“申嗪·噁霉灵”外包装标明:登记证号:PD20138521;规格:100毫升/瓶,共3瓶,生产日期:20150701,有效期2年,生产厂家:鑫敦丰(北京)集团作物保护有限公司。(详见证据先行保存通知书)。经初步审查,该农资服务中心涉嫌经营过期农药,其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劣质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1、先行登记保存的过期农药作没收处理; 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08-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黔南州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