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进财山楂加工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进才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800MA40CEAW3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焦作市示范区北高村村南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焦市监罚决字〔2023〕21号
经查,焦作市进财山楂加工厂于2022年8月10日从修武县明瑞食化店分别购进了20包白砂糖、6包山梨酸钾、6kg苯甲酸钠、500g胭脂红作为生产山楂糕的原料,又在2022年10月份从农户手里购进20吨山楂果子,于2023年4月19 日生产涉案“山楂糕”,在2023年4月22日销售给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欧德隆生活超市2箱,销售单价是90元/箱。农村集会4箱、焦作早市4箱,销售单价是85元/箱,30 袋/箱,共10箱。该批山楂糕(生产日期:2023-04-19))经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该厂未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案、标准适用等事项提出异议。货值金额:2箱X90/箱=180元;8箱X85/箱=680元;违法所得共计860 元。
你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应定性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1、没收违法所得860元;
2、处以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