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蓟州区朱振平蔬菜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振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5QU4U63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东南隅村安裕市场大厅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07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朱振平蔬菜店
封**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0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5
(2025)津0119民初3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朱振平蔬菜店
封**
裁判文书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2
2025-03-20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蓟州区朱振平蔬菜店
封**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395号
2024年 5月 29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内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的违法情形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2024 年 6月 5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店进行第二次检查,发现保健食品专区货架上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仍存在混放销售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构成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且经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违法要件。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2
津蓟市监处罚〔2024〕313号
当事人于2024年4月17日销售生产日期2023年4月24日,保质期8个月“大窑橙诺”,销售的“大窑橙诺”购进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购进单价为54元/箱,一箱20瓶,销售价格为4元/瓶,超出保质期后销售了1瓶。执法人员对超出保质期的“大窑嘉宾”生产日期20230305,保质期8个月,共计2瓶;“大窑嘉宾”生产日期20230510,保质期8个月,共计4瓶;“大窑橙诺”生产日期20230424,保质期8个月,共计3瓶;“大窑嘉宾”生产日期20221008,保质期8个月,共计1瓶,进行了扣押,上述超出保质期货值金额44元,违法所得4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销售记录。执法人员给责人朱振平出示投诉人在2024年4月17日在该场所购买的“大窑饮品”1瓶的购买视频以及交易记录,该视频内容显示“大窑饮品”1瓶,生产日期2023年4月24日,保质期8个月,负责人朱振平对投诉人在该场所购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情况表示认可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大窑嘉宾”共计7瓶;“大窑橙诺”共计3瓶;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4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