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车龙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02MAC5L31C0W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瓦窑11组5幢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红处罚〔2024〕75号
一、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车龙春)从2023年2月10日开始通过美团外卖平台销售麻辣香锅(无堂食服务),至2024年1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2023年5月7日至6月28日、7月31日至8月2日、9月20日至9月28日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车龙春)因私事未开展经营活动。
二、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车龙春)美团店铺名称为“老巷巷·麻辣香锅(玉溪店)”,因沿用前店主美团店铺、未更新平台信息,所以美团店铺信息显示《营业执照》《食品摊贩备案卡》名称为“红塔区庆记小吃服务店”。
三、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车龙春)不存在通过刷单虚假交易方式诱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违法经营期间销售额共计54593.99元,成本52432.4元,利润2161.59元。
四、2024年1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红塔区宏秀小吃服务店(车龙春)卫生环境不整洁、较差,2024年1月22日已整改完毕。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161.59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壹佰陆拾壹圆伍角玖分);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161.59元(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壹佰陆拾壹圆伍角玖分),上缴国库。
10000.00元
红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