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瑞鑫洗煤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孟珍琴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781MA7XP19P0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宋古乡洪善村108国道洪善服务区西50米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介市监处罚〔2025〕121号
山西瑞鑫洗煤设备有限公司使用登记证编号为:起27晋K(81)00084(23)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于2023年11月投入使用。当事人之前配备的持有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于2025年6月离职,至2025年9月5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在用上述起重机,未配备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未能提供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介市监特令﹝2025﹞第1502号),要求当事人限期(2025年9月25日前)整改,配备持有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2025年9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整改的情况进行了复查,发现当事人在用上述起重机,仍未配备起重机指挥人员,未能提供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证,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我局及当事人均未收到因未配备持有起重机指挥作业人员证的作业人员造成人身、财产受损的报告。经查询山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及案件台账,并经当事人确认,同类型违法行为系初次违法。
现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起重机,并建议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100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介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