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懋润电动自行车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建勇 | 注册资本:1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901MADM0HYF6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天苑小区2幢4-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大大处罚〔2024〕337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6月向台铃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以进货价1300元/辆的价格进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2辆,型号为TDTD042Z,车架号分别349922438042968、349922438043071,在店内以2099元/辆的价格销售。由于间隔时间较长,进货单据已经丢失,未能提供。2024年7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开设在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天苑小区2幢4-8号商铺的大理市懋润电动自行车经营部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动自行车维修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有外观、尺寸明显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不符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2辆,型号为TDTD042Z,车架号分别349922438042968、349922438043071。我局依法对上述台铃牌电动自行车2辆进行扣押,并于2024年8月15日委托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验。2024年8月28日出具了编号为QG20240167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该样品按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检验,所检项目尺寸限值(鞍座长度)不符合要求。”截止2024年9月3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购进的2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抽检使用了2辆,未付费用,售价为2099元/辆,现无库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产品数量和销售价计算,该批电动车的货值金额为4198元,未获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承办人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2辆,型号为TDTD042Z,车架号分别349922438042968、349922438043071。
2.处以货值金额4198元二倍的罚款,即罚款8396元。
8396.00元
大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