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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泽少服饰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治国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1CPC9U1F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富一层三厅138、138-1、14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5〕381号
2025年11月06日,我局接到权利人举报线索后至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富一层三厅138、138-1、140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所售商品带有“始祖鸟”(ARC'TERYX)品牌标志的服装,无法提供正规进货渠道的相关手续及品牌方特许经营的资质,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下架所有涉嫌侵权的商品,并对相关商品下达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道里市监先登[2025]1106-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213316),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道里市监责改【2025】1106-1号),下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道里市监限提【2025】1106-1号),取现场笔录一份。品牌所有人(被委托人)现场出具了鉴定报告,证实为假冒“始祖鸟”(ARC'TERYX)品牌服装。于2025年11月11日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道里市监强制[2025]1111-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0211987)。 经查明: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泽少服饰店在经营过程中,销售假冒“始祖鸟”(ARC'TERYX)品牌服装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泽少服饰店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的计算,依据2024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已销售商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未销售商品‌按标价计算”的规定,“ARC'TERYX”标识商品违法经营额为4738元。 截至2025年11月11日,哈尔滨人和春天购物广场泽少服饰店共计购进侵权商品112件,其中短袖T恤29件,长袖T恤8件,拉链外套5件,运动卫衣5件,羽绒服1件,棉服6件,裤子58条,共计销售侵权商品10件,其中以29元的单价销售短袖T恤2件,以39元的单价销售长袖T恤2件,以39元的单价销售裤子4条,以59元的单价销售外套1件,以50元的单价销售瑕疵品拉链外套1件。
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共计102件,予以当事人罚款4738元的行政处罚。
47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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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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