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鸿图面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雪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30828MACA86GU56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金龙街11号东起第一家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围市监处罚【2025】99号
执法人员人员赶往现场,经出示执法证件得到确认后,在负责人林雪娇陪同下,依法对围场镇鸿图面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的吧台上放有待销售的葡口果粒荔枝汁饮料3瓶,净含量490ML,,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9日,保质期12个月,已过期。2025年5月16日,经县局主管局长批准,立案调查。2025年5月16日,围场镇鸿图面馆负责人林雪娇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二分局办公室接受询问调查,经林雪娇口述,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5月16日在该单位的检查情况属实
罚款0.2000万元
2000.00元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7
2
围市监处罚﹝2023﹞192号
2023年3月15日,围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关二分局执法人员谢丹、李向国经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林雪娇在围场县围场镇开办的鸿图面馆进行检查,当事人鸿图面馆现场无法提供小餐饮证,其未依法取得小餐饮证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涉嫌未取得小餐饮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取得小餐饮证。2023年5月16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鸿图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再次发现该店不能提供小餐饮证,我局于3月15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林雪娇拒不改正,未按规定办理
1.处罚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
1000.00元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