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澄栖雅舍客栈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艳存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481MACTB3WFX1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广龙社区广龙小镇望峰坪商业区一期36栋B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玉澄处罚〔2025〕65号
经查,当事人至2025年4月24日我局查获止时在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龙街街道办事处广龙社区广龙小镇望峰坪商业区一期36栋B号的澄江澄栖雅舍客栈销售生产日期2024年4月9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纯草零糖茉莉花茶13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茉莉蜜茶10瓶;生产日期2024年2月2日,保质期9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炼乳奶茶8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7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绿茶13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9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低糖乌龙茶12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6日,保质期10个月,规格500ML/瓶的康师傅茉莉绿茶15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23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1L/瓶的康师傅绿茶9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1L/瓶的康师傅茉莉绿茶10瓶;生产日期2024年2月16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1L/瓶,康师傅蜂蜜柚子茶5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规格1L/瓶的康师傅冰糖雪梨1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23日,保质期11个月,规格500ML/瓶的可口可乐汽水4瓶。康师傅纯草零糖茉莉花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茉莉蜜茶进货价是2.03元/瓶,售价是3元/瓶;康师傅炼乳奶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绿茶进货价是2.06元/瓶,售价是3元/瓶;康师傅低糖乌龙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茉莉绿茶进货价是2元/瓶,售价是3元/瓶;康师傅绿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茉莉绿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蜂蜜柚子茶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康师傅冰糖雪梨进货价是3元/瓶,售价是4元/瓶;可口可乐汽水进货价是2.3元/瓶,售价是3元/瓶。货值金额是358.00元 。上述饮料是澄江雨人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4年5月31日上门推销,摆放了一个冰柜在当事人客栈内销售,里面的饮料当事人陈述从未销售过,只是自己的小孩来的时候喝过几瓶。当事人能提供进货凭证,没有销货登记,也没有做账,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经综合裁量,案件承办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财物清单,文书编号:澄市监物清【2025】L0424-5号)。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澄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