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铜梁区尚艺寄卖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晓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51MAAC96J966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铜梁市监处字(2023)180号
2022年4月1日,当事人通过全程无纸化模式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当事人提交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袁晓童身份证复印件、出租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我局于2022年4月2日受理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2023年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悬挂有营业执照,名称:*,经营者:焦娇,经营范围:兽药零售,经营场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都路383号。我局执法人员在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发现铜梁区尚艺寄卖商行实际未经营。通过对当事人的调查询问,当事人不清楚执照上经营场所的实际地址,当事人实际未租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的房屋,当事人未见过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的权利人夏旭,当事人没有和夏旭当面签订出租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出租合同缴纳房屋租金,当事人实际未经营,无营业收入。通过对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都路383号权利人夏旭的询问,夏旭于2017年将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龙都路383号房屋出租给焦娇经营兽药,2017年至今未出租给当事人,通过夏旭本人辨认笔迹,当事人向我局提交的2022年3月1日签订的甲方为夏旭、乙方为袁晓童、房屋地址为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都路383号的出租合同上的甲方签名处的“夏旭”二字不是夏旭本人签名。2022年3月1日夏旭未和当事人签订甲方为夏旭、乙方为袁晓童、房屋地址为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都路383号的出租合同。故当事人向我局提交的2022年3月1日签订的甲方为夏旭、乙方为袁晓童、房屋地址为铜梁区南城街道办事处龙都路383号的出租合同为虚假材料。
责令改正,罚款
50000.00元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