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顺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新旺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00MA40MH246E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驻马店市雪松路东段贸易广场3栋13号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驿市监处罚〔2025〕123号
2025年7月7日,我局接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固市监案移〔2025〕5-01号),河南天顺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沃开颜”牌复合肥料的抽检不合格《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50312230)以及相关材料。2025年03月12日,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杨凤兰销售的由河南天顺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沃开颜”牌复合肥料(生产日期/批号:2025-02-21) 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5年04月06日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该涉案复合肥料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TXZJ/20250312230),检验结论:经检验,氯离子项目不符合GB/T 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检验项目:氯离子/%,技术要求:≤30.0,检验结果:30.66,单项判定:不合格。)。2025年7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天顺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在其经营场所未发现涉案批次“沃开颜”牌复合肥料(生产日期/批号:2025-02-21),已全部售出,无库存。本局于2025年7月17日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对河南天顺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旺进行询问调查,并围绕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沃开颜”牌复合肥料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现场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
经查,2025年2月15日当事人委托河南红八方肥业有限公司生产涉案批次“沃开颜”牌复合肥料共6吨(生产日期/批号:2025-02-21),于2025年2月21日全部销售给固始县李祖才农资经营门市部。当事人生产销售涉案批次“沃开颜”牌复合肥料的生产成本1700元/吨,销售价1750元/吨,货值金额为10500元,违法所得300元。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2、罚款14700元。
14700.00元
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