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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三宝地方土特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康伟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10682MA101X5Y44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龙源路新星开发聚宝小区32#1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凤市监处字[2023]66号
2023年5月30日,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执法人员在经营者康伟的陪同下对位于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龙源路新星开发聚宝小区32#110号的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三宝地方土特产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1、现场见该店《营业执照》原件;2、现场有一名从业人员正在从事经营;3、营业场所面积20平方米;4、营业场所货架上见被投诉产品“鹿胎膏”3瓶,鹿鞭膏7瓶,外包装标识上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无执行标准信息。5、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经查鹿胎膏标识主要成分有“鹿茸”和涉及疾病治疗的“调经止带”等字样,“鹿鞭膏”标识主要成分有“锁阳”和涉及疾病治疗的“失眠”等字样,该单位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一)、(三)、(八)和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予以立案。
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没收违法所得160元; 三、没收鹿胎膏3瓶、鹿鞭膏7瓶(详见18号《财务清单》); 四、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共计10160元。
10000.00元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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