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露西娅阿穆尔俄品商城(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丹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DTUEM5XF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198号海宁皮革城一楼哈尔滨路49、51、53、55、57号商铺,广州路56、58、60、62、66号、29-1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道里市监处罚〔2025〕49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露西亚阿穆尔俄品商城在其经营现场发布的“国际连锁”“大众点评榜首单位”“俄罗斯巧克力俄国贵族专享”“阿穆尔48°51′俄罗斯手工巧克力”“拥有百年历史”等广告语和视频广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属于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的影响的”,经对上述广告语和视频广告制作者“哈尔滨市南岗区艺宇顺广告工作室”经营者与当事人签订的“灯光量化施工合同”调查核实,确认该合同中第4.4条“广告宣传策划|:包含视频制作,巧克力视频宣传广告”和第5条“付款方式:1.广告宣传制作金额合计:1500元;2.支付方式:现金”所述内容属实,认定广告费用为1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进行处罚,同时依法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广告制作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
根据以上调查事实,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建议对其处罚如下:
1.处广告费用3.6倍罚款伍仟肆佰元整罚款。
罚款合计:5400元整
5400.00元
-
2025-02-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