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广隆烧腊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斯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122MA4RCXPA5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白牙市镇大众路五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案处字〔2023〕204号
2023年7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厨房里的货架上摆放有用来制作食品的食品原料:(1)、调味粉,生产日期:2021年12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生产商:滕州市溢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山东枣庄,数量:1包,进价23元/包,至本局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日期。 (2)、姜黄粉,生产日期:2020年9月23日 保质期:18个月,生产商:兴化市绿森源食品配料厂,产地:江苏泰州,数量:1瓶,进价30元/瓶,至本局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日期 (3)、陶味园味椒盐,生产日期:2020年10月24日 保质期:15个月 生产商:广东陶味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产地:广东省东莞市数量:3瓶 进价7元/瓶,至本局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日期 (4)、花雕酒 生产日期:2020年8月15日 保质期:二年 生产商:浙江省绍兴湖滨酿酒厂工艺酿造 产地:湖南省长沙市 数量:3瓶, 进价38元/瓶;上述食品原料至本局检查时均已超过使用日期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货值金额累计188元, 因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建立经营台账,其经营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调味粉 数量:1包;姜黄粉 数量:1瓶; 陶味园味椒盐 数量:3瓶; 花雕酒 数量:3瓶;
2、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东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