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贾耀瑜 | 注册资本:81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90255938050X2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74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26
(2025)浙0382民初904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苏**
乐清市人民法院
2
2025-04-21
(2025)浙0382民初346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洪**
乐清市人民法院
3
2025-03-10
(2025)浙0382民初137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
乐清市人民法院
4
2024-12-05
(2024)皖0191民初5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10-17
(2024)浙0382民初934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潘**,苏**
乐清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滨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2号
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
现查明在2023年11月27日对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存在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安康市兴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属于法定从轻情节,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131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汉滨消限字〔2023〕第0401号)、对尹山和薛波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执法视频等证据证实。
4000.00元
汉滨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